福建实信-竞争性磋商-SX2023-020-乌涂商业街街景餐车采购安装工程-采购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8-04 00:00:00  |  浏览:0
采购项目编号/包号:SX2023-020
采购人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:厦门市同安区新民街道乌涂社区居民委员会
地址:厦门市同安区新民街道乌涂社区
联系人:徐先生
联系电话:18046296555
采购代理机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:福建实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111号(66婚博园)3楼3304室
联系人:朱工
联系电话:18059281913
采购项目名称:乌涂商业街街景餐车采购安装工程
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项目主要内容(数量、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):乌涂商业街街景餐车采购安装,数量15部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,并通过验收使用。
采购项目预算金额(万元):65万元(65万元)
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无
供应商资格需求:1、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。
2、近一年的财务报告,包括即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;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(并提供开户许可证); 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。
3、(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份,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)缴纳相应税种(如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)的材料。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,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。
4、(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份,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)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(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)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,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。
根据厦财采【2021】5号文要求,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“信用承诺制”,报价人提供资格承诺函(格式见附件)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,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。报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,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,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报价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不得作虚假承诺,报价人承诺不实的,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,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5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。
6、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。
7、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,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。
8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
获取采购文件时间、地点、方式:报名方式:线下报名
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,联系人:朱先生,联系电话:18059281913。现场报名地址: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111号(66婚博园)3楼3304室;报名邮箱:2820355044@qq.com。
采购文件售价:200元
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提交纸质响应文件,地点: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111号(66婚博园)3楼3304室
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:开启时间:2023-08-14 10:00:00
开启地点: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111号(66婚博园)3楼3304室开标室
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:朱工:18059281913
采购公告发布时间:2023-08-04
如需咨询: 0592-50609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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